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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此次公告,对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⑴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项目
⑵建设地点:皋兰县黑石川镇和平村西庄,原厂区内改建,不新征用地。
⑶建设内容:对厂区内现有的1条绿碳化硅生产线进行改造,以满足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需要。项目共有1组4座石墨化炉,4台石墨化炉采取并联方式,现有构筑物全部依托利用,进行相应生产设备的安装、改造等作业。改建完成后可达到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皋兰县黑石川镇
联 系 人:王总 联系电话:1389338865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5号中环广场B-1701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919991710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网页附件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可发送电子邮件至136813485@qq.com或将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兰州市皋兰县黑石川镇和平村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13893388658)进行意见反馈。
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