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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部令第35号)规定,对景泰县中泉镇脑泉村1号砂厂砂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景泰县中泉镇脑泉村1号砂厂砂矿项目
项目概况:矿砂位于白银市景泰县中泉镇脑泉村。南距中泉镇直线距离约5km,附近高速公路、铁路贯穿景泰县境内,交通较为便利。设计确定砂厂建设规模为5万立方米/年。产品主要是将砂矿开采后,洗选筛分及加工成一定粒度建设用砂、卵石、砾石、碎石等产品待售。根据河道特征采用旱采方式,采砂机具为挖掘机。挖掘机进路式采挖装车,自卸汽车运输。开采顺序为自下游向上游山坡式开采。项目服务年限为3年。项目总投资130万元。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矿砂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主要产生于挖掘、运输和破碎等生产过程。矿砂生产中的强噪声源主要是钻机、空压机,破碎时产生的瞬间强噪声与振动。矿砂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矿砂开采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是粉尘,采取喷淋洒水的方式可减小粉尘对环境的影响;矿砂生产中的强噪声源主要是钻机、空压机,破碎时产生的瞬间强噪声与振动,矿区距离居民点较远,矿区周围人烟稀少,对机械设备安装消音器和减震装置后,经距离衰减后对外界环境影响甚小;矿砂生活区设旱厕,生活污水用于泼洒抑尘;在工程建设中应严格实施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措施,开采结束后要严格按照矿砂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恢复矿区地貌。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造成不可恢复的不利影响。从环保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㈤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发送邮件到1550513809@qq.com进行索取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公众对周边环境满意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进行反映,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反映,调查截止日期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白银市浩宇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