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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生态监测评估 创新提升生态综合监管水平

作者:甘肃环评网来源:生态环境部时间:2018-08-14 17:40:0浏览次数:5892次

祁连山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也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但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2017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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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有17处人类活动得到全部或部分拆除。一年过去了,祁连山绿色已开始重生,但生态保护与恢复还在路上。为此,生态监测评估要继续按照“严、真、细、实、快”的要求,开创生态环境工作新局面,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切实做好生态监测评估业务


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已成为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因为缺乏生态红线和敬畏自然的意识,盲目追求经济发展而无节制地向大自然攫取,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和粗放利用造成的。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就是实证。自然生态监管职责履行得好不好,关键在于生态监测评估业务做得好不好、生态监测评估数据质量可靠不可靠。生态监测评估数据是生态监测评估工作的生命线,是实施生态保护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


生态监测评估是生态监督执法的耳目,让生态保护监督执法更加精、准、狠。2017年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中,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定量提取的人类活动专题信息,为督查工作提供了最为直接的证据资料。按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每年对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例行开展两次和一次监测,定量获取人类活动位置、面积、类型等专题信息。由卫星环境应用中心首次完成的2015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覆盖”监测,发现446个保护区共有人类活动15.6万处,总面积2.8万平方公里,直接服务于“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等。


生态监测评估是决策管理的基石,让生态保护决策更有依据,让生态保护管理更“接地气”。200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总局、原环境保护部)联合中国科学院等先后完成了3次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全面获取不同时期我国生态状况及其变化的第一手资料,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国民经济建设决策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作为生态监测评估业务化运行单位,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部主要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生态保护重要区域的监测评估,负责定期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任务,每年分析处理数万幅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为生态保护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生态部已将铁军精神融入日常工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矢志不渝的信念、众志成城的团结、责无旁贷的担当、坚毅顽强的作风、廉洁奉公的态度,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本领。


构建三大体系,增强技术支撑能力


李干杰部长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强调,用每一个环保人的情怀和行动,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为绿水青山的守护者,必须秉承不变的情怀,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创新和增强生态保护技术本领,提升生态保护监管技术支撑能力,达到“严、真、细、实、快”的水准。


一是构建协同运行的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监管能力体系。面对生态保护监管“面广、量大”的业务特点,生态保护监管业务以卫星遥感技术为主要驱动。基于“天—空—地”一体化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形成生态保护日常监测和数据获取能力。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形成生态保护综合监管和分析预警能力,全面掌握生态系统构成、分布与动态变化,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提高生态保护管理决策科学化水平。推动建立生态保护监管业务化运行所需要的技术队伍和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将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技术单位和管理单位的职责制度化,实现生态保护监管的业务化和常态化运行。


二是构建生态保护区域和开发建设活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业务体系。面向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重要区域,特别是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等各类保护地,基于台账管理思路,对重要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重要区域及区域内的每个管理单元、每个开发建设活动斑块,按照规则编制唯一编码,建立全链条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业务体系。以此为基础,集成分析生态保护监测评估结果,定量核算生态保护区域的各种生态系统类型(特别是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和用地性质的变化,分析自然生态空间“生态盈亏”及其流向;定量分析生态系统主导服务功能的变化情况,分析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盈亏”及其变化原因。对于生态保护管控边界调整的情况,进行生态保护面积空间对比和台账变更;对于动态监测开发建设活动的改扩建情况,鉴别生产经营活动是否遵守生态保护管理制度。


三是构建面向绩效考核的生态状况及变化综合评估业务体系。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法律、监管等手段,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权责统一、奖惩并重的生态保护监管机制。建立政策性奖惩制度,通过与通报制度相结合,使生态保护和监管的调控手段多元化,形成奖惩结合的后续处理制度体系。切实发挥好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综合监管结果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杠杆调节作用,对现有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能力建设资金等调增或者调减,进而形成“我要保护”的局面。如每年度开展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监测结果,应作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资金分配和调整的基础依据,避免出现一边违法违规搞着生态破坏、一边拿着高额能力建设资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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