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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干砂河硅石矿年产2万吨石英岩开发利用扩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管理员来源:景泰县干砂河硅石矿时间:2018-07-20 16:34:1浏览次数:3405次

项目名称:景泰县干砂河硅石矿年产2万吨石英岩开发利用扩建建设项目

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景泰县干砂河硅石矿年产2万吨石英岩开发利用扩建建设项目位于景泰县城东南21公里处,行政区划属白银市景泰县芦阳镇管辖。现有矿山矿区面积0.4128km2,开采标高1535.56至1515.62m,开采规模为0.5万吨/年。截止2017年2月,现有采矿权内的资源量为14.46万吨,为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已查明的矿体,并为申请延办采矿许可证,景泰县干砂河硅石矿拟总投资45.70万元,在现有矿权范围内,将开采规模扩建至2万吨/年。扩建工程采用露天开采、人工挑选、公路汽车运输的工艺,剥离出的矿石直接外售,剥离的废石运至现有排土场堆存。

(二)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报告经专家技术评审后报送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价、评价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包括: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对项目环境保护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环境空气、声、固废和水环境保护措施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受理方式:请将意见和建议发369417009@163.com中,邮件标题中务必注明景泰县干砂河硅石矿年产2万吨石英岩开发利用扩建建设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有效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应自本公示文件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出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景泰县干砂河硅石矿

地址:白银市景泰县芦阳镇 

联系人:周元安                电话:13893042146

环评机构: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安祖               电话(传真):0857-8636846   1537999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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