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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亚佳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邻氯苯甲酰胺、500吨邻苯二甲醛、500吨2,4-二氯苯乙酸、 30吨/年S/R-苄基-2-噁唑烷酮、50吨/年S/R-苯基-2-噁唑烷酮1000吨/年苯胺黑1号颜料、4000吨/年苯胺黑1号、1500吨/年2,4,6-三甲基苯乙酸及800吨/

作者:管理员来源:酒泉亚佳化学有限公司 时间:2019-01-15 15:08:29浏览次数:6846次

酒泉亚佳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邻氯苯甲酰胺、500吨邻苯二甲醛、500吨2,4-二氯苯乙酸、 30吨/年S/R-苄基-2-噁唑烷酮、50吨/年S/R-苯基-2-噁唑烷酮1000吨/年苯胺黑1号颜料、4000吨/年苯胺黑1号、1500吨/年2,4,6-三甲基苯乙酸及800吨/年二甲胺盐酸盐(副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酒泉亚佳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邻氯苯甲酰胺、500吨邻苯二甲醛、500吨2,4-二氯苯乙酸、 30吨/年S/R-苄基-2-噁唑烷酮、50吨/年S/R-苯基-2-噁唑烷酮1000吨/年苯胺黑1号颜料、4000吨/年苯胺黑1号、1500吨/年2,4,6-三甲基苯乙酸及800吨/年二甲胺盐酸盐(副产)项目

建设单位:酒泉亚佳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成年产2500吨苯并呋喃酮、2000吨邻氯苯甲酰胺、500吨邻苯二甲醛、500吨2,4-二氯苯乙酸、30吨/年S/R-苄基-2-噁唑烷酮、50吨/年S/R-苯基-2-噁唑烷酮、1000吨/年苯胺黑1号颜料、500吨/年2,4,6-三甲基苯乙酸及2000吨/年2-(1-羧甲基环己基)乙酸的生产规模。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辅助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甘肃省玉门市玉门东镇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化工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7°53'2",北纬39°48'1",占地面积为9867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艺废气有组织硫化氢、HCl、硫酸雾、TSP、NOx、SO2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有组织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排放标准;项目厂区厂界无组织硫化氢、HCl、硫酸雾、TSP、NOx、SO2等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蒸汽锅炉污染物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标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各废气源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建成后,评价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未发生改变,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分层、水洗、分离等工段的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项目各生产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工序,部分与其他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生产回用,不外排。

项目在厂区南侧建设事故应急池,当发生生产事故时,溶液进入事故池,事故后再予与处理,避免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外环境,避免对外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均不直接排入环境,且项目周边无地表水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污水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本工程生产固废主要为生产车间的精馏残渣、废水预处理工序废盐、废滤布、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预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液、燃煤炉渣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生产车间的精馏残渣、废水预处理工序废盐、废滤布、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预处理站产生的有机废液等危险废物,均需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其暂存库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计、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的转运实行五联单制度,运出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运输单位、接受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跟踪联单。

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统一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锅炉燃煤炉渣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外卖做建筑材料。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建筑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金昌市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酒泉亚佳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超  邮箱:784007485@qq.com 

电话:13675251001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工                     邮箱:550351429@qq.com

电话:13099180207    

7、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酒泉亚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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