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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丁家沟镇郝家川村张庄社段建筑用砂石料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作者:管理员来源:会宁鑫之工程有限公司时间:2019-03-20 11:45:21浏览次数:3656次

会宁县丁家沟镇郝家川村张庄社段建筑用砂石料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对会宁县丁家沟镇郝家川村张庄社段建筑用砂石料矿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会宁县丁家沟镇郝家川村张庄社段建筑用砂石料矿项目位于会宁县大豹子沟丁家沟镇郝家川村张庄社段,砂石料矿种为普通建筑用砂,储量为169928.31m³,开采量为2.55m³/年,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

矿区范围坐标为西北(105.207396E36.164904N),东北(105.220506E36.166480N) 东南(105.220807E36.163345N),西南(105.209563E36.162270N)。平均长度:257843m;平均宽度:32.95m;可开采面积:84964.16 ㎡; 开挖深度:2m

建设性质:新建;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粉尘排放几乎伴随着整个开采及加工工序。

原料堆场设置防尘网+洒水抑尘措施;产品临时堆场设置防尘网+洒水抑尘措施;运输扬尘采取洒水措施;废土石场风蚀扬尘采取设置防尘网+洒水抑尘措施;该项目在各产尘点进行洒水、设置防尘网,并规范装卸物料和运输物料的操作,采取上述措施后,该项目排放粉尘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洗砂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工段,循环利用,禁止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可用作厂区泼洒抑尘,废水不外排,矿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清掏还田。项目废水治理措施治理可行。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拟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开采过程中的废土石、泥渣。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于垃圾桶后,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环保厕所粪便定期清掏拉运至当地农民堆肥农用。

剥离表层废土石、沉淀池泥沙运往临时堆场,后期平整后对其进行生态恢复。

因此,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采石场采石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和滚筒型洗砂机等均可产生较强的噪声,主要通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正常生产期间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大大降低。在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事故风险可降至公众可接受的安全水平。本项目从分析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会宁县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情况: 会宁鑫之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会宁县大豹子沟丁家沟镇郝家川村张庄社

联系人:何总  联系电话:13893290128

联系人:景工           邮箱:305623869@qq.com  电话:18153655421    

、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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