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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蹄沟煤矿矸石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管理员来源: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蹄沟煤矿时间:2019-05-08 15:11:52浏览次数:549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现对《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蹄沟煤矿矸石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项目》概况

马蹄沟煤矿位于甘肃省华亭县东部,行政区划属华亭县安口镇管辖。井田走向长4.7km,平均宽0.9km,面积4.23km2。煤炭地质资源储量5466.8×104t,设计可采储量为3628.9×104t

现有工程于20152月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蹄沟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3月获得《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蹄沟煤矿建设项目(补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审发【201515号)。

20149月,受马蹄沟煤矿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于20155月进行了现场初次踏勘,于 2017 68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以甘环验发【20175号文对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蹄沟煤矿建设项目(补做)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位于华亭县安口镇东南方向,距安口镇约3.5km,北距平凉市约63km,西离华亭县城23km。项目所在马蹄沟煤矿分为马蹄沟、许家沟、尹家咀沟,总体呈南北走向。项目地理坐标为106°49'04.25",北纬35°12'03.50"

本项目整个煤矸石处置场(3#矸石场)南北长约190m,东西宽100m,底部高程1376m,封场标高1386m,设计煤矸石处置场堆高10m。煤矸石堆比重1.8t/m3,本项目设计总库容21t设计服务年限5.5年。项目总投资490.72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0m2,折合21,占用场地现状为汽车三队停车场。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的外排废气污染源及其处理措施有:

限制汽车超载,煤矸石运输用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洒落;运输汽车出厂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以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运输道路路面要每天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严格管理车辆,运矸车辆限速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卸料后进行洒水作业,及时推平、压实;分区、分单元作业,禁止同时进行多作业面填埋作业或者不分区全场敞开式作业;对分单元作业的煤矸石及时进行压实,压实的作业采用土工膜及时进行苫盖,既可以防尘又可防止雨水对堆体的冲刷;对达到设计标高的作业单元及时进行覆土绿化。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间无生活污水产生;非雨季期间,无废水产生。

进入雨季煤矸石处置场将产生淋溶水,主要污染物为SS。本项目拟在拦渣坝内侧设置沉砂池,产生的淋溶水经排水系统收集至沉砂池内,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区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为减轻项目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进行防治。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加强管理,夜间禁止作业;运输车辆限速行驶(20km/h以下)、禁鸣;水泵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处置场内不设置管理站,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5、生态环境影的

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进行水士流失防治。工程措施主要有拦挡、排水等措施;植物措施采用因地制直的适当的绿化方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环境保护要求;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可行;处置场运行期间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在采取措施前提下,可以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生态环境向利好方向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众可登陆网站www.gshpxx.com/查阅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蹄沟煤矿矸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简本及进行咨询。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布局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项目建设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起止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蹄沟煤矿

联系地址:平凉市华亭县安口镇东南3.5km

  人:肖主任

联系电话:17793354358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环广场65B2804

  人:陈工

联系电话:09318826259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式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公众意见表.pdf

华庭煤业马矿煤矸石场(送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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