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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年加工15000吨废旧金属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存放于广河县欣龙钢材经销部供公众查阅,并在甘肃环评信息网(http://www.gshpxx.com/)发布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并附报告书下载链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甘肃环评信息网http://www.gshpxx.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广河县欣龙钢材经销部
通讯地址:临夏州广河县齐家镇马家湾村
联 系 人:杨金龙 联系电话:18993098744
编制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 工 联系电话:1889401172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