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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铝业有限公司铝和电解质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铝业有限公司铝和电解质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兰州铝业有限公司;
(3)产能:年处理铝灰15000t/a,生产粗灰(含铝量90%)1500t/a;年处理碳渣10000t/a,生产冰晶石6000t/a。
(4)建设性质:扩建;
(5)建设地点:兰州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新瑞丰场地;
(6)占地面积:4248m2。
(7)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Cxio6e-O8fwWSvb-99BYQ 提取码: mmxd
2、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兰州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江晖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382851660 邮箱:369142583@qq.com
(2)评价单位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联系人:车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31-882625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附近单位、专家学者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Lv5AHZRjDLjXx4l7m8utw 提取码: dh7c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兰州铝业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