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甘肃环评信息网!

客服热线:153-4931-2992

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有没有先后顺序?到底先办哪个?

作者:来源:时间:2018-03-29 07:10:04浏览次数:2980次

三水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在广州军区司令部干休所农场内巡查时发现,蓬飞建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影评价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工艺主要是沥青加工。在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1台1500KW燃重油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向大气排放。

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在调查取证后向该公司送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并告知企业如果拒不停止排污行为,将把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企业在收到《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后立即停止了排污。

三区环境保护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对佛山市三水逢飞建材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万元处罚决定。企业按时缴纳了罚款。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已停产

显然,这家公司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以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构成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三个违法行为。

对于企业来说,环保合规性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事实上有不少企业对这些环保手续并不是十分清楚,实际管理中往往顾此失彼,尤其是对于环保验收跟排污许可方面,概念混淆,往往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在进行生产运营。


版权所有:@2021-2022 兰州致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甘公网安备62010202000412   备案号:陇ICP备16001426号-2

2115897251
153-4931-2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