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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卓尼县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卓尼县车巴河流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补做)”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卓尼县车巴河流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卓尼县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车巴河流域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车巴河流域卓尼县尼巴、刀告和扎古录3个乡(镇)共建成2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主水源工程2处(包括水源集水井1座,渗渠1座),建成净水厂1座,消毒间1座,铺设管道总长59.769km,其中输水干管2条长2.264km,配水干管2条长6.592km,配水分干管、支管及分支管11.063km,入户管19.63km,排水管20.22km,设各类阀门井1007座。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卓尼县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893969406
电子邮箱:929011838@qq.com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邮箱:838738549@qq.com
联系电话:18193166895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nj9yVAJVl9O41rJOKnJKw
卓尼县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