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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规定,甘肃法宁格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沈阳泽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高分子循环经济新材料、再生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导则标准等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甘肃法宁格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红古区平安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6120m2,主要建设塑料再生粒子生产线和XPS泡沫塑料生产线,拟分期建设,其中一期拟于2019年进行,主要建设再生粒子生产线2条、XPS泡沫塑料生产线1条;二期拟于2020年进行,主要建设再生粒子生产线1条、XPS泡沫塑料生产线1条;项目总体建成后预计年产塑料再生粒子12000t,年产XPS泡沫塑料50万立方米。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与本公示同步公开,《高分子循环经济新材料、再生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公众,均可至我单位办公室直接检查阅读纸质版报告书,也可通过致电、QQ、微信等途径向本单位索取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评价范围内及周边附近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与本公示同步公开,见附件2;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我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应,我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高分子循环经济新材料、再生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甘肃法宁格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红古区平安镇兰州兴盛源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加工产业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挺 13255861111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沈阳泽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15002658210
附件1: 《高分子循环经济新材料、再生粒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