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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祥富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农药中间体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祥富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农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祥富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拟建成1000吨/年2-乙基蒽醌生产线;1000吨/年2,4-二氯苯戊酮生产线;500吨/年3,7-二氯-8-氯甲基喹啉生产线;500吨/年2-氯-4-甲砜基苯甲酸生产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区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艺废气有组织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NH3、H2S等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有机特征因子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锅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标准。厂界无组织污染物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内无组织污染物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标准。丙烯醛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按导则要求设置;建设单位自行打井3口。
(4)固废处置措施
本工程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弃物,送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厂房隔声、设备减振、消声器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酒泉市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甘肃祥富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总 邮箱:1044618866@qq.com
电话:13861108999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蒋工 邮箱:1071916467@qq.com
电话:13893243020
7、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链接:附件2.
(2)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
(3)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甘肃祥富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