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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酒泉市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酒泉市30万头生猪种养一体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酒泉市30万头生猪种养一体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酒泉市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酒泉市肃州区金佛寺镇,四周均为荒滩。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800亩,总建筑面积约15.3万m2,主要建设养殖区、粪污处理及种植区、养殖人员宿舍及办公生活区三个功能区,本项目规划规模为12000头父母代、1500头祖代母猪、种猪培育(保育4800头、育肥舍14400头)、公猪站(200头),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30万头。
总投资:50000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酒泉市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经理
联系电话:13231002115
电子邮箱:1597060856@qq.com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邮箱:838738549@qq.com
联系电话:18193166895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nolRLXyY55KZLE72YND5g 提取码:tta6
酒泉市新希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