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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主持召开了“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由建设单位—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技术服务单位—甘肃骄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帝科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3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小组。
会前与会代表认真查看了“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现场,会议期间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对项目工程设计及相关环保设计的有关情况介绍,相关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的介绍,对环评阶段提出的环保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进行了介绍,以及甘肃骄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说明,经与会验收组及专家组的认真讨论、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减缓了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二十里铺。项目占地面积324470m2,体育中心总建筑面积109416m2,其中地上占地面积76700m2,地下建筑面积32716m2,主要包括竞赛区、训练区、生活服务区以及全民健身主题公园,总投资额为59378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4年11月委托天水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2月24日批复了《天水市体育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天环函发〔2014〕239号),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天水市体育局于2016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投入试运行。
二、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游泳池废水;其中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游泳池废水经“砂滤+活性炭+臭氧”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量排入市政管网。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已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经采取消声、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场馆内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378852401
邮箱:532567063@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1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