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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崔家大沟外围建筑用石料(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作者:管理员来源:麦积区东方鑫永采石厂时间:2020-01-02 10:08:16浏览次数:4116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要求,为充分了解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崔家大沟外围建筑用石料(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本次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包括: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

一、公示内容

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崔家大沟外围建筑用石料(片麻岩)矿产品为建筑用石料矿。矿区面积为0.465km2,开采标高为+1665m~+1400m,矿权范围内可开采利用的资源量(332)类资源量2400.71×104m3,加工回收率95%,采矿回收率95%,矿山服务年限10年,年生产能力:100×104m3。矿山为采用露天开采,开挖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垂直开采,中深孔爆破,逐层推进的采剥工艺。分19个水平开采,设计标准台阶高度为15m,分别为标高+1665m~+1400m平台,最终清扫平台宽10m,安全平台宽5米,每隔3个安全平台增设一个清扫平台,台阶坡面角70°,最终边坡角55°,采用挖掘机清理宕面上的浮石。

矿石采出后运至加工区进行破碎筛分,拟建一条机制砂生产线,建成后年生产成品机制砂50×104m3/a,碎石料50×104m3/a。

二、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天水市环境保护局公开发布的《天水市环境质量公报(2017年)》数据表明,天水市麦积区PM10、PM2.5年均值超标,PM10超标倍数为0.286,PM2.5超标倍数为0.2,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天水市麦积区为不达标区。

根据本次环评2019年5月30日~6月5日对项目区上下风向环境空气进行监测SO2、NO2、TSP、PM10,监测结果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

根据《天水市2018年11月环境质量月报》渭河武山县桦林断面、麦积区北道桥断面、柏阳桥断面、葡萄园断面监测结果水质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满足该段河流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区邻近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3、环境噪声

根据本次环评期间对项目加工区四界声环境监测数据显示,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监测点监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及采取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矿区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矿山采掘过程采用湿法作业,矿体表面喷洒降尘水全部通过蒸发、损耗,无外排废水产生,不形成地表径流,不汇入任何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得排入下游河道,不增加河流污染负荷,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矿区产生废气主要分为无组织废气:采矿作业产生的采矿粉尘、堆场扬尘及运输车辆废气,通过对采矿作业区域、表土堆场和矿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有组织废气:加工区破碎筛分废气,通过采用封闭作业,集中收集废气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废气排放分别《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和有组织二级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噪声主要为钻孔、爆破、采掘机械、运输车辆噪声及加工区破碎筛分噪声等,工程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禁止夜间生产,使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及环保措施

矿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期地表剥离物和生活垃圾。地表剥离物堆于矿区表土堆场,待矿山闭矿期用于覆土回填植树种草恢复原有生态,闭矿后无弃土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矿区生态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矿山建设和开采过程工程占地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性质,矿体开挖、剥离表土堆放,施工机械碾压及施工人员日常活动等均会造成一定面积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前期和开采前应增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加强矿区道路运行车辆的管理及对矿区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后,可使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矿山服务期满后,通过落实对矿山的采用工程及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矿山生态进行恢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崔家大沟外围建筑用石料(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促进当地矿产资源的开发还可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虽然矿山开采过程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及监控管理措施,严格遵守清洁生产要求、充分保证环保投资的前提下,可使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2)公众认为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麦积区东方鑫永采石厂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崔范村崔家大沟

联系人:张悦恒

联系电话:13739380999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兰州成英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颉兔芳

联系电话:15101314385

附件:正文(1).pdf

                         麦积区东方鑫永采石厂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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