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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氯化聚乙烯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对甘肃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氯化聚乙烯改建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30000t/a氯化聚乙烯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甘肃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集团公司三厂区内,改建工程不新增用地,在生产车间增加4台氯化釜,其他均依托现有生产设计及配套辅助设施。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集团公司三厂区内,北邻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氯碱二车间(金川集团公司4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和金川集团公司化工材料公司(金川集团公司30万吨/年PVC项目),东靠金川集团公司4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液碱储罐区,南接金川集团公司钛厂。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8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氯化釜、带式过滤机、液氯储罐、中和釜等排放的含Cl2和HCl气体经收集后排入双级碱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干燥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水膜除尘+喷淋除尘塔除尘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金川集团公司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水质较为简单,正常状态下,由于项目具有有效的防雨水冲刷及防渗措施,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在事故状况下,应及时对破损的设施进行维修,防止继续渗漏,在及时采取措施后,其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有限,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废有生活垃圾、CaO残渣、中和剩余残渣,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CaO残渣、中和剩余残渣进行一般固废鉴定,根据一般固废性质送金昌市一般固废处置厂处理。
(5)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金昌市生态环境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情况: 甘肃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集团公司三厂区内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884527473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邮箱:3286655737@qq.com
电话:18693133571
七、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甘肃金川恒信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