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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现对《漳县武阳镇渭武石料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项目》概况
2016年8月漳县武阳镇渭武石料厂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漳县武阳镇渭武石料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6年10月20日漳县环境保护局以“漳环评表发【2016】022号”文予以批复。
2017年10月委托甘肃中海华天项目管理公司编制完成《漳县武阳镇渭武石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2018年5月18日,漳县环境保护局对现有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登记。
根据区域发展及项目区进行实地勘察,拟将现有工程2×104m3/a砂石开采加工规模扩建为3×104m3/a,新增加工生产线一条,总开采加工规模为3×104m3/a。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县武阳镇渭武石料厂
联系地址:漳县武阳镇石峡沟
联 系 人:谢丽炖
联系电话:138302889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楼1203室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931)855132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工程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工程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要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给出环境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布局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项目建设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式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