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新建15万吨/年片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建15万吨/年片碱项目
建设单位: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二期片碱)预留地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浓碱:采用三效逆流降膜蒸发工艺,将离子膜烧碱从32%浓缩到50%,冷却到45℃作为成品碱,或作为原料碱送到浓缩制片单元生产片碱,浓碱总生产能力为10万吨/年;片碱:采用预浓缩加单管式降膜终浓缩工艺,熔盐加热单元采用燃气加热方案。预浓缩器将离子膜液碱从50%浓缩61%,最终浓缩器将61%碱浓缩至 97.5%的熔融碱,闪蒸罐将97.5%的熔融碱闪蒸后得到 99%的熔融碱,再经片碱机制成片碱,包装机称量包装成为成品袋装片碱,碱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屈智财;联系电话:18893708829;电子邮箱:1415630565@qq.com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杰;邮箱:851858705@qq.com;联系电话:13359428184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3DyGPD4_VfQjg3f7zkH2g;提取码:8dov
金川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