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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水泉冶金用石英岩矿(10.0万t/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对张掖市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水泉冶金用石英岩矿(10.0万t/a)项目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张掖市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水泉冶金用石英岩矿(10.0万t/a)项目
建设单位:张掖市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矿权面积1.98km2,开采深度为3260m~3060m,该矿区范围由《采矿许可证》确定的4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范围内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储量为(333)275万t,可利用的资源储量类型为(333)类,可利用的资源储量为67.6万t,采出资源储量为64.22万。根据《甘肃省肃南县白水泉冶金用石英岩矿普查报告》,矿区内石英岩矿体有1条,分布于矿区中部,矿体直接出露于地表,矿体长800m,最宽15.9m,最窄10.3m,平均厚度13m;矿体最高出露标高+3260m、最低出露标高+3060m;矿体总体走向330°,倾向60°,倾角67°。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肃南县33°方位,直距约48km处,在肃南县大河乡大滩村境内,行政区划属肃南县大河乡管辖。在高台县南华镇178°方位,直距约28km处,矿区地理坐标:东经99°49′53″~99°50′39″,北纬39°06′45″~39°07′43″。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85.7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土场主要为表层覆土或经长期日晒表面风化物,遇大风天气会产生粉尘,对排土场表层进行定期对其进行洒水,每天保证排土场易起尘范围洒水不少于2次,以降低粉尘的产生量,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降低粉尘排放量,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及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用水主要点位为矿山采矿区及排土场洒水抑尘用水、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用水,以及办公区职工的生活用水。生产过程中产尘部位采用洒水车进行定期洒水抑尘,该部分用水均被粉尘或地面吸收、蒸发掉,无外排水产生;项目区设环保厕所,环保厕所由专业机构定期清运。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分别进行隔音、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以及高效的维护和管理,经过噪声治理,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矿石开采时产生的剥离表土、职工生活垃圾。
矿体开采过程中产生弃土主要为剥离的表土,由于该矿剥离表土量不大,堆置在排土场。设置坝式挡土墙拦截,并且于四周设置简易截水沟,避免了排土场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对堆置完毕的部分排土场进行整平、压实,自然恢复植被。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将其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通过上述治理措施可知,本项目运行期间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PjMYf_BkJQAQkP2LukllQ,提取码:nxe2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情况:张掖市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张掖市肃南县大河乡
联系人:王晓明
电话:13893648936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颖 邮箱:2783603875@qq.com
电话:18189527193
七、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
https://pan.baidu.com/s/1gsHgrYjk1l5g1UWwRDj5YQ,提取码:6a0u
(2)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张掖市聚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