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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新材料(酒泉)有限公司年产106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大西新材料(酒泉)有限公司来源: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时间:2020-05-25 13:17:15浏览次数:6087次

大西新材料(酒泉)有限公司年产106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大西新材料(酒泉)有限公司年产10600吨精细化学品项目

建设单位:大西新材料(酒泉)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4000吨/年亚磷酸三甲酯、4000吨/年亚磷酸三乙酯、600吨/年邻甲氧基苯甲醛、500吨/年对苯二甲醛、1200吨/年硫代乙酸、300吨/年硫代乙酸钾(其中:精品50吨/年硫代乙酸钾)、配套副产品氯化铵、副产品盐酸回收生产线。

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仓库、配套的辅助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主要建构筑物有生产车间、罐区、环保工程、综合办公楼等。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工业集中区—柳沟片区。

二、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艺废气有组织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建成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水系统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项目各生产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水经厂区预处理和综合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官网地面冲洗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尾气吸收塔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均不直接排入环境,且厂区采取了完善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处置措施

本工程生产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精馏残渣、废滤布、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均需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酒泉市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5、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大西新材料(酒泉)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总 邮箱:邮箱:565913422@qq.com   电话:17371856669

6、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姬工 邮箱:654669386@qq.com   电话:13659404652

7、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具体见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

(2)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1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大西新材料(酒泉)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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