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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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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 18 万吨生物配合饲料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来源:时间:2020-04-02 13:27:41浏览次数:2830次

2019年12月15日,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在兰州新区组织召开了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生物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阳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晟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认为,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生物配合饲料生产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已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项污染物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验收调查表调查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和危废暂存设施,以上污染防治设施可满足项目运行需要。综上所述,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生物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家及省上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厂区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西岔镇中川村,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2233m2(约48.349亩),总建筑面积16000m2,项目生产蛋鸡饲料、肉鸡饲料及猪饲料,设计生产能力18万吨。主要建设综合楼、生产车间、原料仓、成品仓、锅炉房及配电房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与2017年12月委托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生物配合饲料生产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3月在兰州新区组织召开了《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生物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会。2018年4月18日取得《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生物配合饲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新环审发【2018】27号。

二、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2)大气环境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检测,废气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通过检测,结果符合《食堂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标准要求。

锅炉废气: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检测,锅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厂界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志文

联系电话:18093186317

邮箱:zzhiweng@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5月6日

附件:兰州海大饲料有限公司年产 18 万吨生物配合饲料生产项目检查组意见.pdf

          海大饲料 - 会后修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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