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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碌曲县生态产业园区(畜产品加工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价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碌曲县生态产业园区(畜产品加工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园区位于碌曲县西仓镇耿萨村东侧沟谷中,距洮河500m,距县城8.5km。园区规划建设用地400.00亩,其中工业用地290.58亩、供应设施用地13.79亩、绿化及广场用地37.10亩、道路用地52.23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30亩。
功能定位:园区以畜产品加工产业和乳制品产业为主体,配套相关工业设施的现代工业园区。
功能分区:畜牧产业园用地布局结构为“一轴四片区”。一轴:“一轴”是指以园区主干道为轴,承担园区内主要的人流及车流,同时作为主要的景观及绿化轴线,在主干道南北两端分别布置南入口广场及北入口广场,作为园区的出入引导;四片区:“四片区”是指园区两条次干道与园区主干道将整个用地划分为四个片区,由南向北依次为1#地块及2#地块两块屠宰企业用地片区,建设场地中部公用设施用地片区,建设场地北部乳制品企业用地片区,四个片区构成了整个园区。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尕藏南杰 联系电话:0941-6621190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文清 联系电话:13659310003
电子邮件:422537284@qq.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37号甘肃日报社3号楼2单元702室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见本次公示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下载本网页附件链接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发送电子邮件至422537284@qq.com或将公众意见表以书信方式邮寄至碌曲县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意见反馈。
公示发布单位:碌曲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 示 时 间: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