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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荣兴农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作者:高台县荣兴农牧业有限公司 来源:时间:2020-08-03 13:29:44浏览次数:4073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高台县荣兴农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高台县荣兴农牧业有限公司拟在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建设存栏量为5000头肉牛育肥场一个,本项目仅进行肉牛的育肥,不涉及繁育,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肉牛10000头,生产有机肥13200吨,占地面积约499583㎡,总建、构筑物面积为151000m2,新建1980平方米牛舍50栋,5000平方米精粗饲料库各一栋,青贮池32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办公楼1栋,5000平方米职工公寓楼2栋。主要污染物为运营期育肥区、固体粪便发酵棚、厌氧发酵池以及无害化处理间产生的恶臭气体。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污染为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噪声等;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水、噪声、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牛舍采用加强通风、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厌氧发酵池为密闭池体,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处理后火炬燃烧,沼渣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车间为封闭式,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生物除臭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饲料加工过程中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病死牛尸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工程养殖废水为高浓度有机废水,为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全场废水经厌氧发酵池厌氧发酵后沼液、沼渣还田利用,最终可实现养殖废水综合利用,实现“零排放”

四、结论:只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单位邀请工程所在地居民、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高台县荣兴农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  荣   联系电话:13909379395

环评单位:安徽三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茂阁   联系电话:13919776357 

公众意见调查表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如有意见可将意见按照调查表格式发送至1102089458@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高台县荣兴农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pdf

                                                  高台县荣兴农牧业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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