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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康大肉兔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陇南市武都区丰农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来源: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20-08-13 07:30:02浏览次数:426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现对《陇南市武都区康大肉兔养殖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陇南市武都区康大肉兔养殖场建设项目

⑵建设单位:陇南市武都区丰农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⑶建设性质:新建

⑷建设地点:陇南市萍垭藏族乡萍垭村,(坐标:104.677580E,33.510100N),拟建项目与地方道路相连,交通便利。项目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具体见图2-1。

⑸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⑹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良种生兔繁育基地1座。采用全封闭管理、全进全出的标准化养殖模式及分阶段科学饲养技术,项目建成后年种兔最大存栏量8500只,商品肉兔存栏45000只,年出栏7.5批次,年出栏优质肉兔50万只。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恶臭产生源主要为圈舍、有机肥发酵系统以及污水处理系统,这类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等。主要产生场所为兔舍、污水处理系统,呈无组织排放。兔舍废气排放强度与兔的数量、种类、生长阶段、环境温度、清粪工艺和无害化处理程度有关,养殖舍恶臭通过调整饲料配比、及时清粪、定期清洁等方式从产生源头上进行消减,养殖舍内设除臭液喷洒系统,并设置通风口、换气扇等换气设备,并在养殖场内的绿化隔离带,绿化可以阻留、净化约25%〜40%的有害气体和吸附粉尘,通过以上几个治理恶臭的措施可削减恶臭气体排放约70%以上。本次环评要求业主严格执行《禽畜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中恶臭控制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养殖场区应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 清粪、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

②粪污处理各工艺单元宜涉及为密闭形式,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③密闭化的粪污处理站宜建恶臭集中处理设施,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处理后排放。

④恶臭养殖场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应符合GB18596-2001。

2、水环境影响

2.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兔舍冲洗废水、兔尿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与养殖废水一起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表4中标准限值,用于农田灌溉,冬季运往坪垭污水厂处理。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中“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应坚持种养结合的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田,实现水资源利用”的要求。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2地下水环境

根据预测,在事故状况下,未经处理的污水泄漏短期内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但影响范围很小。由于本项目废水中主要为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因子进入包气带后在土壤微生物的作用下能降解,转化为CO2,长期条件下对当地地下水的影响相对较小。

3、声环境影响

评价表明,拟建工程建成后,厂界预测噪声昼夜间均能达标。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坪垭村(项目西北侧约600m),不存在受到项目噪声影响的问题。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声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病死兔尸体、医疗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与干化后污泥一起定期送武都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病死兔尸体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医疗垃圾由康盛医疗垃圾处理厂收运。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环境保护要求;选址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可行;项目运行期间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在采取措施前提下,可以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生态环境向利好方向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陆网站www.gshpxx.com/查阅《陇南市武都区康大肉兔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简本及进行咨询。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布局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项目建设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起止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陇南市武都区丰农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南怡和小区3号楼主楼西侧一到二层商铺

联 系 人:贾总

联系电话:18193909666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创新园综合楼1203。

联 系 人:丁超

联系电话:1869316471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式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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