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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陇南市武都区三仓大锣山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加工项目位于三仓乡大锣山棉花地,矿区距离加工场地1.2km。项目矿权面积0.025km2。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1095m~+870m,设计年生产能力为10万t/a,矿山服务年限23年。工程总投资1100万元,全部资金由企业自筹。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
⑴ 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严格限定施工范围,施工区域采取高围挡作业,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杜绝随意乱倒等措施减少施工建设对区域的生态破坏和景观影响;采取一定的临时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来防止水土流失;尽可能的减少开挖面来保护场地植被的破坏,待项目建成后,通过对矿区进行绿化,可大大改善拟建区域的生态环境。
⑵ 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设施,并定期洒水降尘;堆土、堆砂用遮盖物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到就近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并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漏、撒;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尘量;车辆进出场时必须使用苫布覆盖,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环境空气污染降至最小。
⑶ 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建临时简易厕所,产生粪便经堆肥处理后用于周边草地施肥;通过分类收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对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生活污水进行泼洒降尘处理,以此来减小施工废水对项目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⑷ 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材料运输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降至最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禁止乱丢乱弃,应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尽量将一些有用的建筑固体废物,如钢筋等回收利用,避免浪费;无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就近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可达100%。
运营期
⑴ 生态环境
矿山开采过程中,通过对露天采场、工业场地、临时堆场及运输道路周边设置挡渣、排水设施,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周边种植绿化,逐步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在矿山服务期满后对露天采场、加工区、临时堆场等生态破坏区实施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等生态治理措施;严格执行矿山恢复治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减小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将本工程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生态影响降至最小。
(2)大气环境
本工程钻孔爆破采用湿法作业,对作业面定期喷雾洒水;对矿石堆场、成品料堆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剥离表土用于场地平整;对破碎筛分系统布设喷淋装置;对运输道路定期检修,保证道路平整;加强车辆管理,限值车辆行驶速度;矿石运输时应加盖篷布,严禁超载,防止撒漏;燃油机械选用清洁燃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矿山开采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降至最低,采取措施有效可行。
⑶ 水环境
开采期在办公生活区和工业场地区各设旱厕一座,服务期满后覆土掩埋;其余生活污水可用于洒水降尘;洗砂废水设循环水池,循环利用。在采掘区、工业场地、排土场周边建设截排水沟。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其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采取措施有效可行。
⑷ 声环境
本项目开采期矿石开采过程中施工机械噪声主要为钻孔爆破、矿石开采、铲装、破碎筛分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以及空压机、破碎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机械噪声等。本工程通过选用低噪声、低振动工程机械,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备的机械等措施后,可以将声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⑸ 固体废物
本项目开采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采矿产生的剥离表土石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由于剥离的表土含石率较高,不能满足后期矿山恢复表层覆土的需求,该部分废石土可用作矿区道路平整和加工场地平整,工程不专门的排土场;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定期运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矿区旱厕产生粪便经堆肥处理后,可用作绿化追肥。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陇南市武都区三仓大锣山建筑用石料矿开采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项目在建设、开采过程中对当地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均可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将影响降低至最低水平。本环评认为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陇南华之源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荆总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三仓乡大锣山村
电话:18728598888 邮箱:1102089458 @qq.com
五、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碧阳大道城南印象C栋23楼3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19776357 电子邮件:20801184 @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自本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以场址为中心2km范围内周边的居民及单位,以及有关专家或民间组织征求以下意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和存在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对本项目建设所持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和要求等。
简本索要方式:可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将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意见、对环境保护的合理化建议等直接致电或发电子邮件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发表意见应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进行个别访谈。我们热诚欢迎您的参与并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
陇南华之源矿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