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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木河乡垃圾热解气化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作者: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来源: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20-06-08 10:31:21浏览次数:2736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现对《张家川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木河乡垃圾热解气化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木河乡水沟村东北侧0.8km处,临近木河乡乡道,地理坐标为106°8′45.49″35°2′9.70″

建设5t/d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站1座,主要包括热解气化处理间、烟气处理系统、循环水处理系统等,配套建设值班室、休息室、回收间、储物间、灰渣间等,以及进场道路、围墙、绿化等。总占地1027m2。项目总投资577.26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兴旺路财政局办公楼

  人:毛总

联系电话:1890938681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创新园综合楼1203

人:李工

联系电话:09318551328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征求公众意见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工程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评价工程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要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给出环境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布局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项目建设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式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木河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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