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依法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内的建设项目,若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可免予开展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程序,相应的公开内容纳入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一并公开。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相关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对“年产9802t高纯无机氟化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通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802t高纯无机氟化盐项目
项目选址:拟建项目位于民乐生态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园,地理坐标为N:38°45′16″,E:100°45′28″。项目北侧为化工大道、西侧为甘肃利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概况:建设车间5座,建设氟化氢钾的生产装置1套,二水氟化钾生产装置1套,氟化钙、氟化钠、四硼酸钾、氟硼酸钠、氟化锌生产装置各1套,氟铝酸钠、氟铝酸钾、氟化钡、氟化镁装置各1套,喷雾干燥无水氟化钾装置1套,氢氟酸8套、氯化钯装置各1套,以及各类配套环保、办公等工程内容;年产各类高纯无机氟化盐9802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见本网页链接,纸质报告书请联系建设单位提供。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个人和团体单位,或者评价范围外对本项目关注的单位和个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网址:
见本网页链接。
五、公众提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甘肃通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剑
联系电话:13806280040
联系邮箱:871802767@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安东皇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8702525680
联系邮箱:2917644856@qq.com
自公示之日起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相关意见。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10 个工作日内。
甘肃通试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802吨高纯氟化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甘肃通试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