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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2线凤翔路口(陕甘界)至平凉东(曹湾村)段 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作者:甘肃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源:甘肃志恒国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20-11-03 17:19:28浏览次数:2792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下简称《公参办法》)的规定,现对《G312线凤翔路口(陕甘界)至平凉东(曹湾村)段公路工程(变更)(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关心《工程》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一、《工程》概况

工程路线起点G312线凤翔路口(陕甘界),沿G312线至泾川县,泾川县至崇信沿S304线,崇信至花所镇途径阎湾村,花所镇至平凉东(曹湾村)途径信河村、孟家寨村及瑶峰头村。

路线全长102.677km,其中主线全长99.803km、连接线2.874 km);罗汉洞连接线长1.691km,白水连接线1.183公里。主线设计时速80km/h,连接线路设计时速为60km/h,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总投资215611.2917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

隧道管理所等采用电锅炉采暖,可有效替代燃煤锅炉,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隧道管理站食堂油烟净化系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对路界内进行绿化美化工程专项设计,选择栽种可净化空气的树种,并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和管养工作。

2、水环境影响

隧道管理站生活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化MBR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废水用于绿化,冬季不能利用的达标废水在集水池暂存;采取生态措施,恢复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植被,维持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和供水安全;加强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运营管理,针对货运车辆事故对水源保护区潜在威胁执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切实保障水源环境安全。

3、声环境影响

加强对沿线敏感点路段两侧红线范围内的绿化措施,超标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围墙;通过加强公路交通管理,如限制性能过差的车辆进入本公路,有效控制交通噪声污染;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饮料袋、易拉罐等垃圾,以保证行车安全和公路两侧的清洁卫生;公路上行驶车辆洒落的固体废物,由专职的公路环卫工人定时清扫;隧道管理所内配套安装垃圾桶,对该部分生活垃圾全部袋装收集后,指定专人定期清运至附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或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处置;隧道管理所污水处理系统剩余污泥含水率较高,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G312线凤翔路口(陕甘界)至平凉东(曹湾村)段公路工程(变更)是陕西与甘肃国道以及泾川县、崇信县、崆峒区的重要联络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对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完善国家公路网、甘肃省干线公路网以及对区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社会、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施工及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环境空气都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并能为环境所接受。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登陆网站www.gshpxx.com/查阅G312线凤翔路口(陕甘界)至平凉东(曹湾村)段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简本及进行咨询。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布局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看法、对项目建设的公众参与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进行重点调查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起止时间为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甘肃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9815楼或16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方式:13893662314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甘肃志恒国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高新技术创新园创业楼C1201

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17693240821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书信、电话、电邮等方式,也可通过公式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G312线凤翔路口(陕甘界)至平凉东(曹湾村)段公路工程(变更)公众意见表.docx

G312线凤翔路口(陕甘界)至平凉东(曹湾村)段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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