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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将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风光项目(A1,A2,B1,B2,C1,C2)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网络链接见http://www.gshpxx.com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地周围居民及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建设环保有关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
联 系 人:闫工
联系电话:0934-7776922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106288884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