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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评价项目概况
康县田梁铜矿项目于2003年9月由康县发展计划局以康计发[2003]210号文件立项批复,2007年7月12日陇南市环保局以陇南环发[2007]61号文对《康县丰都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田梁铜矿日采选150t铜原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2012年12月26日采矿许可证到期,2012年12月27日至今矿山处于全面停产期,期间主要进行尾矿库隐患治理,未进行生产作业。
康县丰都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田梁铜矿日采选150t铜原矿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产生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进行了有效减缓,达到了环境保护的要求。本次评价认为,在严格遵守报告书以及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在后期生产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其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8日),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后评价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建议意见;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建议和要求。
四、项目相关方式
建设单位:康县丰都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5809391788
编制单位:甘肃林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39314056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12月3日~2020年12月8日)。
康县丰都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田梁铜矿日采选150t铜原矿工程(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