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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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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作者:天水爱尔眼科医院来源:时间:2021-06-18 19:23:48浏览次数:2355次

2021年6月15日,天水爱尔眼科医院组织召开了天水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天水爱尔眼科医院)、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蓝清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认为,天水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已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公司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项污染物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验收调查表调查公司已按要求建设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以上污染防治设施可满足项目运行需要。综上所述,天水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省上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岷山路五里铺海林厂1号御园财富公馆5号楼,占地面积1500㎡,建筑面积9000㎡(地上5层、地下1层),设置床位40张。主要建设综合门诊、白内障门诊、验光室、 治疗室、小儿门诊、治疗室、病房、手术室、档案室、库房、药房、收费室、护士站、 医办室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天水爱尔眼科医院于2019年委托寻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水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与2020年1月8日取得了《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关于天水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天秦环发(2020)1号)。

二、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过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加之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地下室,恶臭气体排放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规定,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行集中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

3、噪声

运行期主要噪声来源于自空调、水泵、通风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环保节能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屏薪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应由专人负责收集并及时清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垃圾危废暂存间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理协议见文本附件)。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天水爱尔眼科医院

联系人:胡超

联系电话:18919878826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17日

附件:验收意见.pdf

                 天水爱尔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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