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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 建设项目名称
阿克塞县70MW燃煤热水链条锅炉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 、建设项目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哈萨克族自治县第一热源厂内,坐标位置94.347344652,39.637680226。
3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平 电话:13993710927
4、建设内容
4.1本项目基本情况
4.1.1项目性质
改扩建
4.1.2建设内容
本工程在原热源一厂区域内新建锅炉房一座(锅炉房内安装 1 台 70MW 链条炉排热水锅炉),新建锅炉房(水处理间及泵房、渣廊、渣仓、除尘、更衣室淋浴间)、脱硫脱硝综合用房、烟囱、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建筑物,其他建构筑物利用原有建构筑物;并对城区内部分老化腐蚀严重的二级供热管道进行更换,管网长度1km;换热站自动化改造7 座。
4.2原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4.2.1原有工程情况
阿克塞县集中供热共有2个热源厂,供热总面积64.4万平方米,其中居民用热面积36.6万平方米,非居民用热面积27.8万平方米。目前以第一热源厂3台14MW燃煤链条热水锅炉作为供热热源。管道总长度76.98公里,其中一级管网18.135公里,二级管网58.845公里。年度采暖开始时间为10月25日到次年的3月31日。
4.2.2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原有工程安装3台14MW燃煤热水锅炉,总供热负荷为42MW(60t/h),每天工作24小时,年运营150天。配套建有热力站、供热管网、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氮设备等。
原有工程分3个阶段建设,原有工程环保手续见表1:
表1 原有工程环保手续
(1)废气4.2.3排污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原有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煤堆场产生的无组织扬尘(颗粒物)和锅炉烟气。
1)锅炉烟气
原有工程安装3台14MW高温热水锅炉,总供热负荷为42MW(60t/h),每天工作24小时,年运营150天,烟气量为3.71×108m³/a,燃烧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SO2和NOx,经现场踏勘,锅炉烟气经“3套布袋除尘器+3套自动化控制SNCR脱硝系统+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高50m高的烟囱排放。
2)堆场扬尘(颗粒物)
①堆场扬尘
煤堆场底部采取混凝土硬化,四周设置4m高的抑尘网,定期洒水抑尘。
②灰渣扬尘
堆存于全封闭式车间内,并采取硬化防渗处理。
根据《阿克塞县集中供热工程/阿克塞县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中甘肃峰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数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31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
(2)废水
原有工程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①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房锅炉定排污水、软化水系统排水,脱硫废水等,锅炉定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下水,收集后回用于水力除渣、脱硫塔用水、除尘器用水和抑尘用水,不外排;脱硫塔用水循环使用。
②生活污水
经现场调查,原有工程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92m³/d(288m³/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阿克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阿克塞县集中供热工程/阿克塞县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中甘肃峰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数据,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于锅炉、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等机械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声压级在65~90dB(A)之间,为了降低该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各类生产设备采取如下降噪措施:①鼓风机、引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同时设备之间保持相应的距离,避免噪声叠加影响;②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应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房屋墙壁隔声。
(4)固体废物
原有工程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炉渣、脱硫石膏、除尘灰和生活垃圾。
①炉渣
经现场调查,原有工程炉渣产生量为3179t/a,采用水力除渣方式经链条式除渣机输送至清渣池,并定期运往炉渣库暂存,最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处理;
②脱硫石膏
经现场调查,原有工程脱硫采用双碱法脱硫工艺,脱硫石膏产生量为3.0t/a,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处理。
③除尘灰
经现场调查,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为505.81t/a,收集后运往渣库暂存,最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处理;
④生活垃圾
原有工程劳动定员30人,经现场调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1.5t/a),厂区内设生活垃圾桶4个,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阿克塞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环境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电话:13659310003
6、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1、拨打联系电话。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