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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万吨/聚氯乙烯项目、10万吨/硫酸钾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东路17号
投资:76000万元
工程概况:2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09年11月建成,并开始运行,后期闲置,2019年7月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对其进行技改维修,于2020年10月开始投入生产,主要工程内容原料系统,乙炔生产单元,氯乙烯合成单元,聚合单元,干燥包装单元,公用单元,环保设施等。
10万吨/年硫酸钾项目于2007年开始建设,2008年5月建成,2009年进行了改扩建。2019年7月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设备维修,于2020年8月开始投入生产,采用曼海姆生产工艺,主体工程包括硫酸钾生产线、氯化氢吸收装置。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以化解环境风险为导向加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通知》要求,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10万吨/年硫酸钾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现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17号
联系人:柴晓莉
电话:15268900982
三、评价工作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工
电话:18298466021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以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表达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的意见和看法,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索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电子版或纸质版报告。
五、公示期限
自发布公示信息起5个工作日。
甘肃金川新融化工有限公司
202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