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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2、建设单位:广河县卫生健康局
3、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广河县三甲集镇西北部现有广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预留建设用地,地理坐标为E103°46'09.30",N35°36'42.12"。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项目概要:广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现正在建设医疗废物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474.56m2,内设高温蒸汽灭菌生产线,日处理量医疗废物3.0t。
本次新建一条处理规模为0.2t/d的医疗废物低温磁化裂解装置及其配套设备。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低温磁化裂解生产废气经“烟气二次燃烧+烟气快速冷却+脱酸反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净化处理后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物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表4标准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依托在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A2O+消毒”工艺进行处理,达到广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拉运至广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可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炉渣、飞灰属于豁免类危险废物,可运至广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焦油、废活性炭、废布袋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依托在建的1间20m2的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广河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二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可行。通过对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对策,并做到“三同时”,确保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始终保持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中加强环境管理,杜绝一切意外事故发生,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意见格式见附件1。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
(2)纸质版查阅途径: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河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18993014000
联系人:马主任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工
联系电话:15009426187
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广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