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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公告,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酒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位于园区兴华路的南侧,兴陇路的北侧,防护林的东侧,东风路25号。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征地5.334hm2,厂区南侧有预留空地,约2.78hm2。本次扩建利用现有空地,不新增征地。一期设计规模0.50万m3/d,本次二期工程扩建2.0万m3/d,达到总处理规模2. 5万m3 /d。设计年限:2025年。污水生物处理工艺为五段法A2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密度沉淀池+砂滤工艺,尾水采用成品次氯酸钠溶液消毒工艺,消毒完的尾水通过加压提升,夏季企业回用及绿化,冬季排至经开区西园一号湖。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低温干化处置工艺,将含水率降至30%,根据环保要求,进行污泥属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污泥的处置方式。或外运至肃州区怀茂北滩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或万象水泥,海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使协同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829876791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905-906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220465286
邮箱:98113405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