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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甘办发[2018]43号)及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甘肃明旺铜铝材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甘肃明旺铜铝材有限公司新型铜材生产基地”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甘肃明旺铜铝材有限公司新型铜材生产基地
建设单位:甘肃明旺铜铝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昆仑大道(经十三路)以东,长江大道(纬十六路)以南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已有厂房、宿舍楼进行提升改造,新建厂房1栋,新购置各类生产加工、检验检测以及公用辅助 设备等274台(套),生产“明旺”铜瓦、铜母线、铜绞线及铜丝等产品。项目投产后,年产值约39840万元。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明旺铜铝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部长
联系电话: 17793190932
电子邮箱:3254582640@qq.com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昆
联系电话:0931-8489541
电子邮箱:631809898@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甘肃明旺铜铝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