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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正在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一、 规划概况
1、规划期限: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核两区”的全部范围,即:以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核心区,酒钢工业区和中核四〇四保障区为辐射区,核心区:嘉北产业园38.86平方公里、嘉北拓展区25.79平方公里、嘉东产业园31.36平方公里、嘉西光伏产业园51.47平方公里;辐射区:酒钢工业区41.92平方公里、中核四〇四保障区4.18平方公里,总规划范围面积193.58平方公里。
3、规划目标:
到2025年末,“一核两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500亿元,工业增加值超过300亿元,新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4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100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超过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5%,技术合同交易额超过15亿元。到2035年,基本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持续创新,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建立健全,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在先进钢铁新材料、有色金属新材料、核技术装备等领域形成一批自主可控、国际领先的产品,建成3-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1-2个世界级绿色生态产业集群,可持续的绿色生态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全面形成,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园区治理体系和绿色发展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西部地区创新发展引擎作用持续凸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wwi.lanzoup.com/b0dyqwlwj);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规划区周围居民、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https://wwa.lanzoui.com/i0DSCqjmoy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规划单位
单位名称: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嘉南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楼
联系人:贠部长 联系电话:(0937)6222858
六、规划环评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709489175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大学校本部胡杨楼301室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信箱:3033143395@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嘉峪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