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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1000吨/年特种PC柔性试制线位于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厂内西南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拟对已有的PC试验装置进行优化改造,造后装置具备特种PC(包括耐低温型PC、高流动型PC、阻燃型PC)试制能力(1000吨/年);优化高盐水回收处理工序,将特种PC试制过程中产生的高盐废水处理至满足电解一次化盐水指标要求,处理能力5234吨/年;同时配套新增电解设备,验证处理后的高盐水用于电解工艺实现循环利用的可行性。
二、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白银市白银区银光路1号
联系人:李部长
电话:0943-8300350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1幢3单元38层029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931-8489541
电子邮件:610967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1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5).docx
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