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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甘肃东乡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规划内容:甘肃东乡经济开发区位于东乡族自治县达板镇境内,洮河西岸,东与临洮县中铺镇隔河相望,西与北岭乡、大树乡以及高山乡相邻,北与唐汪镇相连,南与车家湾乡相邻。开发区所在地达板镇是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东大门,具有独特的地域优势和辐射条件,开发区距离省会兰州市40公里,距离临夏市64公里,距离东乡县城锁南镇40公里。
甘肃东乡经济开发区范围包含一园三区,总面积为921.55公顷。其中区块一位于达板镇达板村、陈家村、舀水村、红柳村和红庄村等行政村,规划面积505.13公顷,为制造业和服务片区;区块二位于达板镇黑石山村,规划面积130.61公顷,为农副食品片区;区块三位于达板镇甘家村、崔家村、下科妥村和上科妥村等行政村,规划面积285.81公顷,为文化旅游片区。
二、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园区环境准入政策,同时对园区内部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将产生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布置在区域主导风向单位下风向或侧风向;
(2)园区实施集中供热,同时要求企业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能够排放;
(3)园区实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置,并且要求企业对产生的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使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4)园区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在垃圾焚烧站进行焚烧处置;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园区内企业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间等措施;
(6)园区设置环保所,成立环境风险应急指挥部,制定《甘肃东乡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参与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交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甘肃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汪鹏鹏 联系电话:18794855509
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达坂镇
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7月7日-2023年7月17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公示单位: 甘肃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