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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甘肃宏鑫贵源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拟建地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宏鑫贵源金属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杰 先生
联系电话: 17361688168
通讯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刘川工业园科技孵化大楼202室
六、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天龙
联系电话:18209437125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3-3804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附件:甘肃宏鑫贵源金属有限公司年处理2万吨含金属废旧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甘肃宏鑫贵源金属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