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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黄河流域麦积城区段渭河藉河汇流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已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由于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有所优化调整,现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补充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河流域麦积城区段渭河藉河汇流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生态环境治理部分);
建设单位:天水市麦积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城区段渭河藉河汇流区渭河干流左岸滩地;
建设内容:①滩面防护工程。防护工程顺滩边高坎布置,现状滩顶高程满足3年一遇的水位要求,不改变现状滩顶高程,仅对滩边岸坡进行防护。采用柔韧性、生态性好、结构适应性强的格宾笼石护坡,坡比1:2.5。②滩地治理与植草植被修复工程。滩地治理按生态修复区、活力悦动区、景观区三大区域划分,以4m宽道路为主轴将三大分区进行串联,滩地成月牙形。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查阅电子版通过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报告编制单位
②纸质版报告书请以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黄河流域麦积城区段渭河藉河汇流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生态环境治理部分)主要涉及到周围的有关单位及有关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网页附件下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网络链接方式获取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天水市麦积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水市麦积区书苑路
联 系 人:唐俊杰 联系电话:15693813693
报告编制单位: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931-855132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网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