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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甘肃金优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新材料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⑴项目名称:甘肃金优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新材料项目
⑵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金昌经开区武汉路以北、温州路(纵六路)以东
⑶规模概况:甘肃金优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新材料项目用地位于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纵六路(温州路)以东,东临甘肃科建星盐化工有限公司,南临武汉路,西临温州路,北侧为空地,行政区划隶属于金昌市金川区管辖。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区用地面积60441.22m²,建设主要包括金属锂车间、钛锆粉车间、氢化钠车间、氢化钙、氢化锂、氮化锂车间、氢化铝锂车间、氯化锂、锂盐车间及相应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环保设施等。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00t/a的金属锂、1000t/a的金属钛锆粉(其中900t/a的金属钛粉、100t/a的金属锆粉)、300t/a的氢化锂、100t/a的氢化钙、100t/a的氮化锂、20t/a的氢化铝锂、1000t/a的氢化钠、500t/a的锂盐系列产品、2000t/a的氯化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金优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总 18003387016
三、建设项目的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221号5层501
联 系 人:李 工 1660410940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承接委托后组建环评课题组进行现场踏勘,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导则》要求,对项目区因工程建设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项目区自然、社会环境现状及项目建设特点,针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建设单位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染治理和防治措施方面的意见建议。
2、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在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甘肃金优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