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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弘洋化工有限公司专精特新C区年产2000吨氟代苯系列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专精特新C区年产2000吨氟代苯系列精细化工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兰州弘洋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对氟硝基苯280吨/年生产线,对氟苯胺280吨/年生产线,邻氟硝基苯220吨/年生产线,邻氟苯胺220吨/年生产线,2,4二氟硝基苯280吨/年生产线,2,4二氟苯胺220吨/年生产线,氯化钾500吨/年生产线
建设内容主要有生产车间、罐区、环保工程等
建设地点:位于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C区20#专用厂房
主要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
1、大气污染源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艺废气有组织废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建成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接受。
2、废水治理措施及对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产生主要是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废水以及公辅工程产生的循环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尾气吸收废水收集后经过精馏处理后同工艺废水、循环系统排水排入专精特C区高浓废水调节池,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车间废水均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精馏残液、废滤布、废包装袋/桶、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冷凝液、精馏残液、废液等。危险废物均需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生活垃圾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各类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的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兰州市新区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兰州弘洋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成忠 电话:15335975782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19893109867
七、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网站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
(2)登录本公示网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兰州弘洋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