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对“甘肃省舟曲县博峪四级水电站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甘肃省舟曲县博峪四级水电站工程为低坝引水式电站,电站引水枢纽位于舟曲县博峪乡杨家卡子,发电厂房位于博峪河右岸朱尔拉沟口。博峪四级水电站装机容量 12000kw(3x4000kw),设计引水发电流量7.5m/s(3x2.5m/s),设计水头 158m,装机年均利用小时数5766h,年均发电量5526x104KW·h。
本项目于2009年5月11日开工建设,2024年6月15日建成。从立项至建设竣工过程中,没有发生投诉事件。拟于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7月15日进行调试,现对甘肃省舟曲县博峪四级水电站工程配套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限予以公示。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舟曲县开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
联系电话:17394223532
舟曲县开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