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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兰州鸿瑄科技有限公司维生素D3、奥美拉唑氯化物等5000吨医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一期工程)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鸿瑄科技有限公司维生素D3、奥美拉唑氯化物等5000吨医药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附件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专家意见(附件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联 系 人:宋总
联系电话:13770187832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兰州鸿瑄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