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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填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省舟曲县博峪四级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甘肃省舟曲县博峪四级水电站工程
2、地点:博峪四级水电站位于甘肃省甘南州舟曲县博峪乡境内,电站厂房位于杨家卡子,坝址位于朱尔拉沟口
3、建设单位:舟曲县开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博峪河四级水电站是一座低坝长隧洞引水式电站,由首部枢纽、引水隧洞及发电厂房等建筑物组成。电站装有3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0KW(3×4000KW),年平均发电量为6255万KW. h,利用小时4739h。本工程属 V 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
5、公示时间:2024年9月5日-2024年10月9日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遵杰 17394223532
公示期同,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并联系舟曲县开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