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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期间必须进行两次环保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公示为第一次环保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变更)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内,纬五十五路(党河街)以北、经三十四路(镜铁山路)以东、纬五十七路(榆林河街)以南、储备用地以西;
项目概况:变更工程总投资121079万元,工程总占地面积13.62874hm2。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热电联产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已建工程按照批复内容建设完成1×130t/h+1×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18MW高温高压背压式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本次变更后原有二期拟建工程规模进行调整,调整后二期工程拟建2×220t/h燃煤锅炉+2×18MW高温高压背压式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装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石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康部长 联系电话:18093191583
地 址:兰州市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东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甘肃林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 工 联系电话:15393140562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新港城E区4栋2单元201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收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分析,开展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