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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锐宇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精细化学品、1000吨农业原药及其附属产品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
锐宇科技(酒泉)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精细化学品、1000吨农业原药及其附属产品生产线项目
2.建设项目选址选线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
3.建设内容
锐宇科技(酒泉)有限公司本次项目新建年产500吨醚菌酯、500吨间苯二甲醛、300吨氟环唑、200吨唑螨酯及其附属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装置,并配套建设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设施、变配电室等附属设施。项目分四期建设,一期建设500吨醚菌酯及附属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装置,二期建设300吨氟环唑及其附属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装置,三期建设200吨唑螨酯及其附属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装置,四期建设500吨间苯二甲醛及其附属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装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锐宇科技(酒泉)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祥忠
电话:18951443818
地址:瓜州县柳沟煤化工产业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锐宇科技(酒泉)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