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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甘办发[2018]43号)及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施可丰生态农业发展(甘肃)有限公司委托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施可丰生态农业发展(甘肃)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盐碱地改良酸性水溶肥建设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施可丰生态农业发展(甘肃)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盐碱地改良酸性水溶肥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施可丰生态农业发展(甘肃)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工业园区河西堡工业园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产品库房、原辅料仓库以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2、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施可丰生态农业发展(甘肃)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8793601888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390663815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6、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施可丰生态农业发展(甘肃)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